(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)中華民國銀行公會今天召開理監事會,決議放寬債務人喘息期的條件,擴及如債務人配偶、直系血親罹患重病,且出具醫院診斷證明者,或債務人因繳稅、繳付子女學費等必要支出,提出證明文件者,可申請放寬2期未繳(即喘息期)。

銀行公會債務協會機制繳款的喘息,原規定只有債務人患有重病或非自願性失業的情況之一,且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,經最大債權銀行審核通過後,可放寬累計兩期未繳款,如兩期後未繳才算是毀諾。

不過,銀行公會今天通過放寬這項規定,也就是如果是因為債務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罹患重病,並出具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者等條件,債務人也可就此申請喘息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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