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,國內首宗卡債族向法院提出更生案獲准;銀行公會今天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,債權銀行將在8月10日前,依法向法院提出抗告,同時針對債務人填具不實的職業及收入資料,也將一併向法院提出刑事追訴程序。

 

法律扶助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,公佈全國首宗卡債族更生獲法院裁准案例,是家住台北市的罹患小兒麻痺、低收入戶的黃先生,他共逾新台幣52萬元卡債及利息,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總共只要清償8.3萬餘元。

 

銀行公會今天發出「捏造不實資料竟能獲裁定認可更生? 」的新聞稿,針對今日媒體報導,國內首件卡債族提出更生方案,獲法院裁准案件,感到驚訝,並表示債權銀行將在十日內,依法提出抗告。

 

銀行公會指出,黃先生原是在95年6月向各銀行申請參加債務協商,受理銀行考量債務人處境後,給予長達80期0利率的優惠還款方案;不料,債務人未能把握銀行提供債務協商機制,勉力履債,為圖獲得債務減免,竟濫用更生程序,於法院當庭表示,當初為向各銀行辦理消費金融產品,故意填載並提供不實的職業及收入資料,使銀行陷於錯誤。

 

銀行公會強調,銀行採信黃先生具有還款能力,進而核發信用卡及現金卡,黃先生此舉已明顯有觸犯刑法詐欺罪嫌,並妨礙金融交易秩序,債權銀行必要時將採取相關的刑事訴追程序。

 

銀行公會強調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立法目的,是協助經濟上遇有困難、無力償還的消費者,使其能誠實面對債務問題,本案經法院裁判的基礎,是建立於債務人以不誠實方法取得信用資力,與消債條例規範的情形有違。

 

此案的債權銀行包括聯邦、國泰世華、台新、台北富邦、中國信託、大眾銀行等。970805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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